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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站长茶馆馆规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qcg     时间: 2006-9-13 07:35 PM     标题: 站长茶馆馆规



QUOTE:
公安部近日将对所有开设论坛,留言板等电子公告的场所治理整顿, 大家请在所有的帖子内容不要发布涉及政治,反动,色情等内容帖子,谢谢!

所有开设论坛,留言板等电子公告的用户,必须对其内容加强管理并负全责。上级主管部门(包括国家安全部门,公安部门,信息管理部门,新闻管理部门)随时检查管理情况,如发现有不良信息将关闭有关服务器,直至追查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。
在此提醒本论坛会员,注意发贴,论坛一旦有关台湾的政治(包括政治人物)、社会或者映射台湾政治、社会的帖子,一律立即删除。 国务院292号令公布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 网站不得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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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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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;
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
另据公安部日前通知,公安部牵头组织的网络扫黄行动将开始,此次行动的规模之大,决心之狠,都是以往的例行检查所不能比的,而且最关键的事情在于,此次检查的尺度,将不像以往一样,将暴露的图片,如露三点的图片定义为色情图片,而是将“凡带有色情意味、暗示、挑逗和引起人类似感受”的信息均定义为有害信息,并严厉查处。

以上为公安部最新通告,请全体会员自觉遵守,还请各版版主加大管理力度。确保论坛健康稳定的发展!

请大家共同维护我们的家!诸位会员如发现违规帖,也请及时上报当值版主或管理员!

感谢合作!
请勿转一些敏感的话题 以及有损形象的 帖子




违者 切JJ   永远不得在水区发贴~
作者: lmzh89     时间: 2006-9-17 05:29 PM

占位,等待补充
作者: wocaca     时间: 2006-9-20 03:22 PM

广告~~~       招租ING  。。。
作者: 绿箭     时间: 2006-9-20 04:04 PM

切JJ这么夸张,怕怕。。
作者: wocaca     时间: 2006-9-21 02:27 AM

认真起来不得了哦
作者: CapeofGoodHope     时间: 2006-9-24 11:23 AM

作为版主 支持下
作者: tout     时间: 2006-9-24 11:34 AM

健康可持续发展。。。
作者: 奥动     时间: 2006-10-6 09:53 AM

绝对支持...
作者: 咸鱼翻身     时间: 2008-2-3 04:19 PM

楼主MJJ
作者: An_Apple     时间: 2008-4-25 05:27 PM

保证完成任务,请首长放心!
作者: ShopEx     时间: 2010-5-2 11:13 PM

留个淘宝网首页的脚印
作者: logo.la     时间: 2011-8-29 11:20 AM     标题: 无规矩不成方圆

应该遵守手……
作者: junleis     时间: 2012-7-2 03:55 PM

自觉遵守,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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