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 个人注册中文CN域名同样合理合法 [打印本页]
作者: An_Apple 时间: 2008-6-24 05:37 PM 标题: 个人注册中文CN域名同样合理合法
jrj.com 2007年11月09日 20:37 中国产经新闻
10月26日,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、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联合举办的“亚洲域名及网上争议解决研讨会”在北京开幕,域名争议适用主体成为与会专家讨论的焦点。研讨会上,CN域名和中文CN域名个人持有者的权利保护得到重申。
目前,法律专家和司法实践都一致认为,在建设和谐社会、法治社会的大环境下,注册CN域名是公民的一项正当民事权利,无论是在域名注册、使用阶段,还是在域名纠纷解决阶段,个人注册者的合法权利都受到法律保护。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裁决中,irizar.com.cn、 sptcc.cn、cyberdream.com.cn、symbol.com.cn等个人注册者与企业的诉讼案例中,个人注册者都保住了自己的域名,并未因为个人注册的原因而处于劣势。
司法实际支持个人注册CN域名合理合法,给很多个人注册者吃了一个定心丸。随着中文域名国际标准的颁布和IE7等全部主流浏览器对中文CN域名的支持,中文CN域名的价值日益得到认可,但很多已经注册或者准备注册中文CN域名的网民仍然惴惴不安,担心会因个人注册导致中文CN域名被删除。
法律专家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楚表示,这种担心完全没有必要。目前域名纠纷适用的争议解决办法并不区分CN域名和中文CN域名,换句话说,适用于CN域名的条款同样适用于中文CN域名。司法实践支持个人注册CN域名合理合法,那么,司法实践同样支持个人注册中文CN域名合理合法。
在目前的域名争议解决程序的实践中,争议域名的持有者(即注册者)的主体身份,一般不会影响到相关争议解决的裁决结果。无论域名持有者是个人还是组织,其在域名争议解决机制中的权利义务是等同的,享有平等的抗辩权利,其合法权益受到保护。
域名争议解决专家胡刚律师解释说,我国目前尚未制定有关域名的专门的法律或行政法规。我国域名注册服务及相关活动主要遵循信息产业部制定公布的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》这一部门规章。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七条明确载有“个人注册和使用的域名”字样,而同时目前也无其他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地方性法规、自治条例、单行条例或规章对个人注册中文CN域名做出禁止性规定。
来源:中青在线 - cyol.com
[ 本帖最后由 An_Apple 于 2008-6-24 05:39 PM 编辑 ]
作者: domin 时间: 2008-6-25 11:51 AM
是吗
作者: seallow 时间: 2008-6-25 03:46 PM
啊
作者: 92uu 时间: 2008-6-25 03:51 PM
哦
作者: shop531 时间: 2008-6-25 09:09 PM
想当年我还花了几百大洋把我的。CN域名转到了公司名下。
作者: An_Apple 时间: 2008-6-26 04:04 PM
QUOTE:
原帖由 domin 于 2008-6-25 11:51 AM 发表
是吗
苹果在兰州日报上看到一篇报道,你若是侵权的话,你可能还是要败诉的。比如你注册了梦游科技.cn,梦游科技可以起诉你侵权,域名判决结果(若meyu胜诉的话)还是要被告人将域名还给梦游科技(meyu.net),或者域名注销,并赔偿meyu打官司费用及精神损失费。
作者: cnkkk 时间: 2008-8-9 12:24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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