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oard logo

标题: 法律专家认为:个人注册.CN域名合法合理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An_Apple     时间: 2008-1-9 05:05 PM     标题: 法律专家认为:个人注册.CN域名合法合理

新闻来源:中国青年报 2007-08-10
http://zqb.cyol.com/content/2007-08/10/content_1855561.htm

文章作者:张楚(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理事长)
   
    个人到底可不可以注册CN域名?这个问题,业界一直争论不休。最近,域名管理机构公布的数据显示,CN域名注册量已经增长到615万个,很多普通网民注册CN域名开通博客、相册和个性域名邮箱等,与这种大众热闹应用情形相伴的是,对个人注册CN域名的担忧也日益加重,多年悬而未解的难题到了不得不解的时刻。

    关于这个问题,我认为,“禁止个人注册CN域名”属于对现行法律法规的误读,个人注册者大可不必为此心忧,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依法捍卫自己的注册权益。

    注册者的担忧无可厚非,因为2002年实施的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中第四条规定要求“域名注册申请者应当是依法登记并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”。从这一条款来看,个人并不在允许注册CN域名的范畴之内。

    然而,这种认识是只知其一,不知其二。如果注意到由信息产业部制定、2004年12月20日起施行的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》,很多人的担忧都能随之化解。《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七条针对域名注册内容的限定中明确指出,“任何组织或个人注册和使用的域名,不得含有下列内容”。在此条款中,明确将个人和组织置于同等地位进行约束,这也就意味着承认了个人的注册权利。

    两相冲突的法律文件,我们如何判定其高下呢?

    首先,按照法理“下位法与上位法冲突无效”原则,信产部《管理办法》的法律效力、法律层级高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《实施细则》,因此当《实施细则》与《管理办法》冲突时,《实施细则》的相关规定无效,而应遵从信产部《管理办法》的规定。其次,按照“新法优于旧法”原则,2004年的《管理办法》显然优先于2002年的《实施细则》。故2004年信产部的《管理办法》的规定优先于2002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《实施细则》的执行。

    因此,个人注册CN域名的规定要以《管理办法》为准,也就是国家不禁止个人注册行为。“法不禁止即为允许”,根据这一原则我们可以得出个人可以注册、使用CN域名的结论,而“禁止个人注册CN域名”的结论,则完全是对法律法规的一种误读。

    既然有了法律撑腰,我们就完全不必为自己注册的CN域名心忧不已,因为即便是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对我们的CN域名进行删除,我们也可以拿起法律武器,要求其撤销删除行为,从现在的法律法规看,除非个人注册的域名违反了相关规定,否则个人有绝对的胜算把握。

    当然,如果真要诉诸法律,对于个人注册者来说也实属无奈之举,我认为,既然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《实施细则》的规定与信息产业部最新的《管理办法》相冲突,及早修订《实施细则》,明确保护个人注册CN域名的权益,才是长久之计。



个人注册合情合理合法,大家大胆注册!我名之域,时不我待,此时不注,更待何时?

从.com,.net,.org,.cn,.biz,.info,.name,.cn,.com.cn,.net.cn,.org.cn,通通拿下,以防垃圾走漏洞。

我的演示:

www.zekao.com
www.zekao.net
www.zekao.org
www.zekao.cn
www.zekao.com.cn
www.zekao.net.cn
www.zekao.org.cn

等有钱了,我要把省级三级域名也统统拿下,.bj.cn,.sh.cn,tj.cn,cq.cn,.tw.cn,.mo.cn,.hk.cn都是我的,表跟我抢

[ 本帖最后由 An_Apple 于 2008-1-9 05:07 PM 编辑 ]
作者: trulyhuang     时间: 2008-1-10 10:50 AM

人家把bj放前面呢?比如 bj.zekao.com 等,还可以beijing.zekao.com 哈哈,需要花多少钱哦
作者: An_Apple     时间: 2008-1-10 11:45 AM



QUOTE:
原帖由 trulyhuang 于 2008-1-10 10:50 AM 发表
人家把bj放前面呢?比如 bj.zekao.com 等,还可以beijing.zekao.com 哈哈,需要花多少钱哦
楼上就不知道李鬼麽?可以做的比李逵更牛逼。 Google为什么花数百万美金将其google.cn/com.cn的域名赎回来?

[ 本帖最后由 An_Apple 于 2008-1-10 11:46 AM 编辑 ]
作者: Korean     时间: 2008-1-11 12:49 PM

玉米那么多,没人去怎么办?
作者: 咸鱼翻身     时间: 2008-1-11 07:44 PM



QUOTE:
原帖由 An_Apple 于 2008-1-10 11:45 AM 发表

楼上就不知道李鬼麽?可以做的比李逵更牛逼。 Google为什么花数百万美金将其google.cn/com.cn的域名赎回来?
赎回来?为什么?难道他先注册后忘记续费被抢注了?
作者: An_Apple     时间: 2008-1-12 08:39 AM

忘记注册了,哈哈。
作者: NHK     时间: 2008-2-24 07:00 PM

HEHEHE
作者: An_Apple     时间: 2008-2-25 09:22 PM

NHK是个娱乐传媒吧,哈哈?




欢迎光临 梦游时光互联 (http://web.meyu.net/) Powered by Discuz! 4.0.0